看了之前忙碌時記下來的筆記,發現自己這幾個月來又成長了不少。但是好像有很多領悟未能及時寫下,不過我相信它們還是存在我的腦袋中吧!

把能記的寫了下來。

 

6.18

我們被社會利用,從小就是被告訴著要那麼作。一個人的成就不斷的奉獻,社會永遠也不滿足,所以我們一直被培養、培養,在培養皿中長大。就是這樣走,社會這樣告訴著我們。

 

我什麼都要試過一次,試過一次沒了感覺就不停留。試著去感覺不一樣的感覺,我的人生要充斥著不一樣的感覺,才不至於乾枯殆盡。

 

親愛的你,我多麼多麼想把我精采的生活分享給你。我想分享給你的都是我這一生不會再重複的美好。你悄悄的關心著我,卻在我需要你的時後匆匆走過。喔,對了,那天在下雨。我記得你一個禮拜前跟我說過,你說你怕下雨,所以你挽拒了我的邀約。的確,你很懂得天氣,那天的確在下雨。

親愛的你,我們的生活愈來愈遙遠。你說我是自私的,因為我都說些你聽不懂的話,我都唱些你聽不懂的語言。

親愛的你,如果我錯過了你一生中最繽紛的一天,我會考慮重新作一個人,重新作一個朋友。

 

我唱過一場台下沒有半個人的演唱會。我不知道地下爬滿了多少螞蟻,不知道流浪狗的眼神透露著什麼,我還是唱完了四十分鐘。我永遠記得那一天,也許那一天不會是唯一的一天。我為我自己感到驕傲。幹麻要討好你?幹麻要為你服務呢?我行走在地下的邊緣,有沒有更深層的地下容許我的蹣跚步伐?

 

我給自己打上了90分,因為我真的是為了自己而唱。這是我一直以來認為達不到的境界。你只看過30分的我,你也是,妳也是。我是多麼的顯眼,卻能夠那麼輕易的消失在你的眼前。我們的生活愈離愈遠…

 

6.19

看喵喵蟲的文章很幸福。喜歡一個女生,寫日記的感覺。我成了她幸福的讀者。一個學生在一個社會人士的生活中找到了共鳴。

 

6.20

我有想過,不過當妳跟我說那消息時,我花了三天去適應它。適應?我想我對妳還存留了點感覺。就像兩人初次產生點連結,其中發生的感覺就一直存在於連結中。隨著時間變化,變形,最後變態…不過最後還是存在啊!即使已忘了它,它還是存在。妳的提醒讓我想起了它。我羨慕著妳。我希望世界上第二種性別不是那樣子的。我也想像妳一樣。

 

承認,承認的感覺好棒!別人給我的批評,說我愛抱怨,說我不合群,說我冷酷…第一次聽到的感覺,是不舒服,想生氣想辯解。不過若當發現是事實,心中一股想舒洩的怨氣頓時消失。了解自己的感覺多好,對自己承認的感覺更是美妙!

 

6.21

我不需要隱瞞什麼。我尊重我自己,我尊重我的作品,放出最原始的一面,這就是我。

 

我決定再忙也要留點時間給自己。這句話好像是學乃華說的,呵,一個我欽佩的對象!人生就這麼渺小,我要感覺我自己的存在,我就必須作我自己的事情。在社會制度下的自己常是被人忽略的。我站在教室的中央,不曾被人瞧過一眼。我站了三年,名字還是繼續地被寫錯。我感覺不到雙腳,只有腰部隱隱作痛著。我還是被社會牽著走,只是這次我用跑的,追過它,我要感覺我自己的存在。

 

不會再去想剛剛唱錯什麼字。唱錯又如何呢?每次就是要有一點不一樣,一點不一樣的錯誤,一點不一樣的感覺。不然一直重複著過去的片段,就像把一捲錄音帶倒帶、播放、再倒帶、再撥放,多麼容易忘了時間正匆匆經過身旁。

 

不去想唱片賣得如何,有多少人喜歡,有多少人支持。把唱片錄好拿去唱片行賣,標準的社會化行為。追求錄音的品質要到最好最好,我們都忘了最根本的聲音是從哪裡出來的?得不到自己好友的支持還是會難過,但憑什麼為了個商品而增加了朋友之間的猜忌與不安呢?我為我的CD被掛名為商品而感到難過。錢是虧大了,不過我不想再賣出任何一張。我為它以商品的名譽存活而感到可憐。將它們封鎖於箱內,我稱它們藝術品,高貴不可輕觸的藝術。

 

有時候我這樣安慰自己的。如果一場表演完,有很多的歌迷,那不就是流行歌手才會有的嗎?我的一場表演,一百個人有一個跟我說很喜歡。這也是我的特色,不是嗎?代表的是獨特,百分之一的獨特。

 

表演不再是負擔,純粹以各種角度去享受它。有時候沒有目的的潛行,也是不錯的滋味,不是嗎?

 

妳很熱心,不過你把幫忙當作是做生意,我覺得妳太過頭了。生意人,我要離妳遠遠的,我不是你的商品,不要因為我只是一個女生就把我丟到最後。我實在不敢相信,我真希望我聽錯了。不要再跟我握手了,拜託!

 

6.22

妳太健忘,妳無法記得新的我。我每天成長一點,向妳訴說,表現在妳面前,妳還是忘記。永遠只記得好久以前膚淺幼稚的我。妳的態度依然沒變,我們之間的隔閡依然存在。我希望妳完全不記得我,哪天我們走在街上相遇,也許妳會喜歡我現在的樣子…

 

6.23

音樂pattern一直重複有什麼關係呢?我有我的意義阿…Ani也有她的意義。那我也可以說,pattern一直换,每一首都一直换,這不也是一直再重複嗎?對阿,我也可以這樣說,這樣說什麼都可以想開了。

 

我作了個夢,好像一生中所有認識的人都坐在椅子上。好長好長的兩排長椅。似乎都是大學朋友,偶爾會出現幾個甚至不熟忘了名字的國中高中朋友。其中一人,好漂亮的眼眸,在夢中特別的誇張吧!他好像沒有看我,瞧也不瞧一眼,在潛意識中,好像諷斥著我在現實生活中離棄了他。遇過的最好的人,我卻還是離開了他。好漂亮的眼眸,我會想念那雙漂亮的眼眸…

 

7.1

眼鏡行老闆跟我說,他在台中的一家麵店聽到我的音樂。呵,這真是離譜的巧合!

 

其實什麼事情都不需要太在意的。常常因為講錯了一句話而感到十分不安,懊悔了老半天,其實人家早就忘記了。在意的都是我們自己,生活小小的片段,小小的插曲,是這麼容易就會成為不曾發生過的事。那還需要在意什麼呢?反正始終都會被遺忘啊!

 

7.2

幫東西取了名字之後,好像會比較愛護它。我幫我的收音機取名為胖紫,雖然胖的有點醜,不過還是超寶貝的。以後會不會開始跟它說話了呢?我的吉他也有了名字-洞洞。嗯,之前怎麼沒有想過要這樣叫她。這樣會不會以後就不敢亂敲她了阿!

 

7.6 今天 11:20am 巨大的太陽

我真的作到了對自己的承諾。我不害怕忙碌,因為我知道,再怎樣忙我還是會有自己的時間。一切都決定於自己,看自己要不要給自己那樣的時間。再過幾天就要像個上班族一樣,我沒有埋怨。社會牽著我跑,我跑給它追。